您的位置: 首页 > 招生就业 > 就业信息 > 正文

2013届毕业生下厂实习事宜工作说明

发布时间 2012-11-27 16:13:54

各毕业班、毕业生:

2013届毕业生就业与实习工作现正在逐步推进,关于毕业生下厂实习事宜的做如下说明:

1、下厂实习时间的说明,时间均定在本学期学业完成后,以保证教学计划完成为前提,教学计划包含期末考试和校内实训,根据专业教研室教学计划安排现将下厂实习时间,明确如下:2012年12月8日后为建材专业下厂时间;2012年12月20日后为环保、园林专业下厂时间;2013年1月20日后为楼宇专业下厂时间;毕业生不要在规定时间内提前下厂实习。

2、下厂实习办理相关手续,下厂实习的毕业生要求填写《环境工程系学生下厂实习申请表》(及附保险)和签订《顶岗实习三方协议书》(教育部统一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已经到达,毕业生可自行选择,因为《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有且只有一份,建议毕业生在顶岗实习时使用系制作的《顶岗实习三方协议书》,在确定就业意向后再使用教育部统一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环境工程系学生下厂实习申请表》(一式一份)、《顶岗实习三方协议书》(一式三份),表格不统一发放,要求同学自行在系部网页-资料下载栏下载,《环境工程系学生下厂实习申请表》中“专业教研室意见”可由指导老师或教研室主任填写,以上表格填写后交由系办何翀老师统一保管,如遇假期可在下学期开学报到当天约为3月3日交,毕业生都应在下学期开学报到当天来报到。

3、下厂实习管理说明,各教研室将按照《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顶岗实习管理办法》(附件)安排指导老师做好毕业生的下厂实习指导跟踪和管理工作,毕业生应注意按要求填写实习日志和做好考核工作,《毕业生就业质量跟踪调查表》(此表为纸质版,将由班级发放到毕业生,如遇丢失可在系部网页-资料下载栏下载)由各指导老师收起集中,并于2013年4月30日前由各个专业教研室统一汇总后交给系办何翀老师保管。

如有疑问,可问询顶岗实习指导老师或电话联系020-61230611,何老师、陈老师。

环境工程系就业工作小组

2012年11月27日


版权所有: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生态环境技术学院
联系地址:广州市新港西路152号 邮编:510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