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院务公开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2014年(广州校区)寒假学生留宿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1-02 11:46:13

各系(院)、各班级及相关部门:

根据学校2014年寒假放假工作安排(学生放假时间为1月18日至2月23日止) ,各系(院)应严格控制留校学生人数,动员学生尽量回家与家人团聚,欢度寒假及春节。

如确需在寒假留校的学生,必须出具用人单位实习、寒假勤工助学(接收单位证明)或专升本等相关证明材料以及健康综合保险单,方可申请留校。

寒假留校住宿办理程序和管理办法:

1、寒假留宿学生必须在1月3日之前上学校网或学生公寓网下载有关规定和表格(每人一表),按要求认真填写,交班主任加具体意见签名;以系(院)为单位收集,加具体意见并盖印,在1月10日之前汇总后;统一报学生处、后勤产业处统一盖印审批备案。

2、学生公寓、物业中心(铭志轩)应根据学生处、后勤产业处审批意见,依规安排留宿。巳批准寒假留宿的同学,要自觉遵守寒假宿舍管理规定。其他同学在放假三天内离校。

3、有寒假留校住宿学生的系(院),必须安排一位教师和一位学生负责寒假留宿学生的管理协调,将姓名及联系电话报学生处、后勤产业处。各系(院)要对留宿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加强管理工作。各位同学妥善保管好财物,大件贵重物品可委托物业中心保管。

4、留校住宿各房所产生水电、热水费用,由寒假留校住宿学生自负(详见:公寓及水电费收费组收取相关水电、热水费用通知)。外出时关灯、锁门、关窗。

5、1月18日由学院保卫处、学生处、后勤产业处、后勤集团联合进行放寒假前安全检查。全部宿舍均需贴上封条,请最后离开宿舍的同学关好门窗、断水电,并汇同管理员在封条上签名贴封。春节后第一个回宿舍的同学,通知管理员一起开封,以保障财物安全。

6、1月20日至2月22日实行24小时全封闭管理。留宿学生必须尊重管理员指挥,必须出示学生证。大件物品离开宿舍需检查登记,再予以放行。请返乡的学生切勿提早返校住宿。2月22日上午8时,管理员上班开门,欢迎学生返校入住。

7、放寒假期间,有亲戚朋友来访的,需凭身份证登记,允许白天进入宿舍,但晚上不得留宿,请自觉入住学院招待所。未经管理员同意,严禁留宿他人。

8、放寒假期间,严禁使用高容量电器,严禁在宿舍内明火煮食,违者没收电器。因违章使用高容量电器造成火灾,由当事人负责一切后果。

9、每天晚上24时锁铁闸,早上6时开铁闸。留宿学生必须在晚上11时30分返回宿舍。因特殊情况,需推迟返校的学生,请事先予管理员预约时间。

10、提高警惕,共同维护学生宿舍生命财产安全,发现可疑的人和事,及时报告管理员或保卫处 。

学生处电话: 61230821 后勤产业处: 61230936

保卫处电话 : 61230975 学生宿舍管理办电话: 61230393

学生公寓电话: 61239128-816 西校东门值班室电话: 61230710

物业中心电话: 61230353 铭志轩值班室电话: 61230708

注:具体实施方法,详见公寓、物业中心(铭志轩)补充通知。

后勤产业处 学生处

2014年1月2日

附件: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寒假留宿申请表viscms/u/cms/hj/201301/07115550rxgd.xls


版权所有: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生态环境技术学院
联系地址:广州市新港西路152号 邮编:510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