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各班级及相关部门:
根据学校2013年寒假放假工作安排(学生放假时间为1月19日至3月2日止) ,各系(院)应动员学生尽量回家与家人团聚,欢度寒假及春节。
如确需在寒假留校的学生,必须出具用人单位实习、寒假勤工助学(接收单位证明)或专升本等相关证明材料以及健康综合保险单,方可申请留校。
寒假留校住宿办理程序和管理办法:
1、寒假留宿学生必须在1月10日之前上学校网或学生公寓网下载有关规定和表格,按要求认真填写,交班主任加具体意见签名;以系(院)为单位收集,加具体意见并盖印,在1月15日之前汇总后;统一报学生处、后勤产业处统一盖印审批备案。
2、学生公寓、物业中心(铭志轩)应根据学生处、后勤产业处审批意见,依规安排留宿。巳批准寒假留宿的同学,要自觉遵守寒假宿舍管理规定。其他同学在放假三天内离校。
3、有寒假留校住宿学生的系(院),必须安排一位教师和一位学生负责寒假留宿学生的管理协调,将姓名及联系电话报学生处、后勤产业处。各系(院)要对留宿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加强管理工作。各位同学妥善保管好财物,大件贵重物品可委托物业中心保管。
4、留校住宿各房所产生水电、热水费用,由寒假留校住宿学生自负(详见:公寓及水电费收费组收取相关水电、热水费用通知)。外出时关灯、锁门、关窗。
5、1月20日由学院保卫处、学生处、后勤产业处、后勤集团联合进行放寒假前安全检查。全部宿舍均需贴上封条,请最后离开宿舍的同学关好门窗、断水电,并汇同管理员在封条上签名贴封。春节后第一个回宿舍的同学,通知管理员一起开封,以保障财物安全。
6、1月22日至3月2日实行24小时全封闭管理。留宿学生必须尊重管理员指挥,必须出示学生证。大件物品离开宿舍需检查登记,再予以放行。请返乡的学生切勿提早返校住宿。3月2日上午8时,管理员上班开门,欢迎学生返校入住。
7、放寒假期间,有亲戚朋友来访的,需凭身份证登记,允许白天进入宿舍,但晚上不得留宿,请自觉入住学院招待所。未经管理员同意,严禁留宿他人。
8、放寒假期间,严禁使用高容量电器,严禁在宿舍内明火煮食,违者没收电器。因违章使用高容量电器造成火灾,由当事人负责一切后果。
9、每天晚上24时锁铁闸,早上6时开铁闸。留宿学生必须在晚上11时40分返回宿舍。因特殊情况,需推迟返校的学生,请事先予管理员预约时间。
10、提高警惕,共同维护学生宿舍生命财产安全,发现可疑的人和事,及时报告管理员或保卫处 。
保卫处电话 : 61230975 学生处电话: 61230821
后勤产业处: 61230936 学生宿舍管理办电话: 61230393
学生公寓电话: 61239128-816 西校东门值班室电话: 61230710
物业中心电话: 61230353 铭志轩值班室电话: 61230708
注:具体实施方法,详见公寓、物业中心(铭志轩)补充通知。
附件: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寒假留宿申请表viscms/u/cms/hj/201301/07115550rxgd.xls
后勤产业处 学生处 保卫处 2013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