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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技术学院先进团支部评选细则

发布时间 2017-04-26 12:57:37

生态环境技术学院先进团支部评选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学院团支部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全面活跃团的基层工作,推动我院团组织持续、健康和快速地发展的同时为鼓励先进,进一步拓展团的工作的新局面,进一步推动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生态环境技术学院团组织的建设向更高的层次迈进。根据学校“关于评选我校2015-2016年度先进分团委、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的通知”以及结合本院实际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明确团支部是共青团的最基层的一级组织,是团的工作和活动的基本单位,是共青团团结、教育青年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的最前沿阵地。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共青团第十五次人民代表大会以及两会精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班级建设和发展为重点,以提高团员综合素质为根本,以党课的先进教育为契机,全面开展团支部的各项工作,努力开创团建工作的新局面,为把班级建设成优势集成特色鲜明的优秀班集体,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

第三条 评选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评选指标设置应遵循事实,禁止夸大事实等行为。

(二)坚持扩大民主和群众公认原则。评选要广泛发动各团员的积极参与,促进基层组织与人民群众的有机统一。

(三)坚持公开透明原则。规范评选工作,确保评选程序公平可操作,增强评选结果的公正性、权威性。

第四条 本细则适用于生态环境技术学院全体团支部

第二章 评选内容

第五条 团支部建设

(1)团支部成员政治素质好,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2)团支部能配合组织部严格规范地做好“推优”工作;

(3)团支部能定期召开班级座谈会,与同学谈心,了解、掌握同学的思想动态和现实需求,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与建议,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4)团支部能主动配合校团委和院团委的工作;

(5)团支部每学期都能开展体现专业特色的活动,为同学办实事好事;团支部成员对工作有热情,有上进心,能够努力争先进位;

(6)入团积极分子培养、团员发展审核、团籍管理、团费收缴管理、团的组织统计、组织关系转接等基础团务工作严格、扎实、有效。

第六条 团日活动组织

(1)围绕大学生素质拓展,针对学生学习、专业和生活的具体需求,鼓励团支部成员积极参与各种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提高团支部成员综合素质;

(2)加强对团支部成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团支部成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做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3)结合重大节日、纪念日,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的团日活动,提高同学们参与的兴趣;

(4)结合重大事件和重要时事开展时政教育工作;组织开展丰富多彩、主题鲜明的主题团日活动,积极响应社会形势;

(5)团支部能配合院团委、校团委开展各种活动。

第七条 团员管理

(1)团支部成员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积极参与志愿活动或加入青年志愿者团队,为志愿事业贡献一份力量;

(2)团员能自觉缴纳团费,无拖欠团费现象;

(3)团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情况良好,纪律观念强,无违纪现象;

(4)对违反团纪的团员、团干能进行批评教育和组织处理;

第八条 各班团支书开会的出勤率应在90%以上,团日活动的完成情况应在80%以上;

第九条 各团支部参与评比的内容为组织班级建设、主题活动情况、活动阵地情况等等,各团支部在评选中要围绕上述内容开展工作。评比时包括公开答辩和申报材料及团支部建设三个部分,其中公开PPT答辩的权重为30%,申报材料权重为30%,评议小组测评40%

第十条 先进团支部评选数量为三个

第三章 考核实施

第十一条 生态环境技术学院成立评议小组负责先进团支部评选工作。评议小组的职责是:

(一)组织、指导先进团支部评选工作;

(二)受理全体团员对考核结果的投诉并反馈处理意见。

第十二条 对团支部考核按照四个阶段进行评选,每个阶段的评选一般在其期满的一个星期内组织实施,一个月内完成考核评价,视具体情况具体实施。

第十三条 评选工作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 院内评议:对符合先进团支部评选条件的团支部进行投票,选出前六位

(二)自评:填写申报表,进行书面自评,对本团支部的组织班级建设、主题活动情况、活动阵地情况等方面进行测评;

(三)评议小组评议

(1)测评:组织部根据入选团支部的自评,并通过对入选团支部对于组织班级建设、主题活动情况、活动阵地情况等方面进行测评;

(2)答辩:组织部将会在各团支部提交申报表之后,举办答辩会,每个入选团支部均需参加答辩,根据答辩内容,评议小组给出答辩分数(答辩成绩占30%)

(3)评议:根据分数的高低选择出先进团支部初定名单

(四)领导审核:组织部最后将选出来的各团支部的名单以及申报表交给吴锦传老师审核,通过者即为最终名单

第十四条 评选最后得分=申报材料×30%+答辩×30%+评议小组测评×40%

第四章 考核纪律及要求

第十五条 评选团支部和测评人都应当应认真负责,实事求是进行工作总结和评价。对发现的任何违规违纪行为,都将严格追究责任。

第十六条 加强对评选工作的监督,任何个人或组织都可向学院评议小组举报考核评选工作中的不公平、不公正和弄虚作假行为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细则由生态环境技术学院分团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附件1:先进团支部申报表

附件2:生态环境技术学院生态环境技术学院先进团支部量化考核细则

附件3:先进团支部量化考核

生态环境级技术学院分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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