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常用下载 > 团学资料 > 正文

生态环境技术学院2016/2017学年15/16级学期综合测评加分细则

发布时间 2017-04-26 13:07:09

生态环境技术学院2016/2017学年15/16级学期综合测评加分细则

品德分

加分

1)义务劳动(图书馆义工加最高分,但勤工俭学者除外);青年志愿者活动

统一0.5分/次(环保回收、发报纸0.5分/2次)累加最高为3分(如有校/院系的加分特殊证明,以证明为准,最多3分.院系青志队队员常规的发报纸、环保回收不加分)

2)拾金不昧,见义勇为等好人好事

0.5分/次,累加最高为2分(受校、系表彰者分别加5、3分)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如三下乡,社会调查等)(三下乡没获奖不加分)

被省市表彰者加3分,如在校内获评先进个人者加2分,社会实践论文获评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加2、1.5、1分

4)优秀团员日记

一篇2分,累加最高为4分

5)院系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优秀青年志愿者、三好学生等称号

统一加5分(不可累加)

6)无偿献血

加3分(因身体原因检查不合格者加1分)

7)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包括思想教育、社会 服务、班、团活动等)

按表现分别加5、3、1分(由评议小组加分,无故缺席一次集体活动扣1分)

8)院、系文明宿舍

校,宿舍每人加2分,系,五、四、三星级,宿舍每人分别加1.5、1、0.5分,舍长另加1分(院,系同获只加最高分)

9)标兵宿舍

加1分(不可累加)

10)团学考试监考官

加1分

11)青马培训班学员

结业5分,不结业2分(以证书为准)

12)网管

统一加2分

13)在校风、学风建设中,表现突出,受到国家、省(市)、学校、系通报表彰者。

分别加10、8、5、3分(以文件为据)

学生干部干事加分条例

注:院系学生会干部干事加分以秘书部记录为准;班级学生干部由评议小组审查,班主任审定;其他干部干事按加分证明所给等级加分,未给等级的统一按中等级加分,获得部门或者某组织评的荣誉称号与荣誉证书按优秀等级加分。(身兼数职的学生干部只以最高级别加分,不可累加,青马班学员除外)

学生代表大会委员

按表现和等级分别加分10、9、8分

社联主席团;系学生会主席团;校团委副秘书长/系分团委副书记

按表现和等级分别加分9、8、7分

校学生会/社联/团委正部长及校团委直属组织负责人;校记者团团长;十佳部落(协会)正会长;校宿舍管理委员会会长;系学生会分团委部门部长;

按表现和等级分别加分8、7、6分(校团委直属组织负责人如:轻院青年报社社长、广播台台长、青年志愿者服务总队队长、红十字会学生理事会会长、大学生艺术团团长等)

校学生会/社联/团委副部长;校团委直属组织及校记者团等组织副职;十佳部落副会长;非十佳部落(协会)正会长;校宿舍管理委员会副会长;系学生会分团委部门副部长;

按表现和等级分别加分7、6、5分

校学生会/社联/团委/宿舍管理委员会干事;记者团干事;十佳部落部员;非十佳部落副会长;

按表现和等级分别加分6、5、4分

非十佳部落部员;系学生会分团委干事;

按表现和等级分别加5、4、3分

系裁判团成员

按表现加2、3、4分

协会会员

按表现和等级分别加3、2、1分

班委评比

按表现分别加4、2、1分(小组评议,班主任做组长,班长辅助)

注:违纪包括迟到、早退、旷课和受到学校、院(系)的通报批评者

10)本学期全勤者(以系办记录为准)

加3分

11)先进班集体/团支部

按等级每班每人加1-3分(只限团员),等级测评由评议小组测定

12)图书馆信息员

加1.5分

13)助理班主任

加3分(优秀助理班主任加4分)不属于职位可叠加

14)开学迎接新生工作

加1分品德和2分文体

注:请公假者属全勤,但个人请事、病假不属全勤

扣分

1)正课缺勤

扣1分/节(直到扣完10分)

2)迟到、早退

扣0.5分/次(直到扣完10分)

3)院系公开批评者;受学校通报批评者,受警告处分者,受严重警告处分者,受记过处分者,受留校察看处分者。

分别扣3分,扣5分,扣10分,扣15分,扣20分,扣30分

4)违规进入异性宿舍者,私自留宿外人(以系办资料为准)

扣5分/次,2分/次

5)违章用电,损坏公物,抽烟

扣2分/次

5)晚归晚熄灯处理

1.一学期里,对于初次晚归的同学

需向校学生会纪检部递交检讨书,有意改过者,不做扣分处理,否则将扣品德分1分

2.一学期中,对于晚归次数达到两次的同学

系内通报批评,并扣品德分2分

3.一学期中,对于晚归次数超过两次的同学

每超过1次扣品德分2分,直至扣完为止

4.检查不配合工作者

扣3分/次

5.一学期中,对于晚熄灯次数达到两次以上的同学

扣0.5分/2次,达2次以上扣1分

学 业 分

加 分

1)在校、市、省报刊发表学术文章;发表非学术文章

分别加4、6、8分/篇;分别加1、2、4分/篇

2)参加院(系)、学校、市、省级、国家举办的各种学科性竞赛(如科技创新、技能、专业知识等)

按不同级别和等级进行加分。国家级前三名分别加12、10、8分;省级前三名分别加10、8、6分;市级前三名分别加6、4、2分;校级前三名分别加3、2、1分;院(系)加1分。同一项按最高分加分,不累加

3)通过计算机应用水平考试一级、二级

分别加2分/3分

4)通过全国英语应用能力A/B级(本学期) 通过大学英语四级、六级(本学期)(不限是否首次通过)

分别加2、4、6分

5)获得中、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如CAD等)(本学期)

分别加2、4分(过ISO加1分,其它培训有结业证书的加1分)

注:通过者要以证书为凭证,时限为本学期

扣分

1)考试作弊者

计算时该科成绩作零分计

文体分

加分

1)校运会方块队

参加者加2分,前三名分别另加4、3、2分,4-8名另加1分

2)校运会拉拉队;院系运动会拉拉队

一上或一下午为1分,一天为3分,两天最高为4分

3)军训标兵

加3分

4)参与当观众

普通观众0.5/次,体育观众0.5/2次,累加最高分5分

5)在院刊上发表文章;广播台的投稿被采纳;

2分/篇。

6)获得校或某组织评的荣誉称号与荣誉证书(体育、课外活动方面)

加2分(不可累加)

7)协会或院系举行的各类活动(除了体育、文艺比赛)

获得一等奖加3分,二等奖加2分、三等奖加1分,优秀奖0.5分

8)院系级各类体育运动比赛及文艺比赛(演出)

参加者加1分,最高2分。前三名分别另加4、3、2分,4-8名/优秀奖另加1分(需证明)(参加多项者可叠加,但参赛分不叠加)

9)校级各类体育运动比赛及文艺比赛(演出)(文化艺术节属于这一项)

参加者加2分,最高4分。前三名分别另加5、4、3分,4-8名/优秀奖另加2分(需证明)(参加多项者可叠加,但参赛分不叠加)

10)省市级以上的各类体育运动及文艺比赛(演出)

参加初赛者加3分,决赛加4分,初赛获前六名者另加2~7分,决赛前六名另加4~9分(校内盖章只加参加分)

11)体育文化节各个项目

参加一项加0.5分,最高加2分,前三名分别另加4、3、2分(需证明)(参加多项者可叠加)

12)美化宿舍

参加者加0.5分,一、二、三等奖,宿舍舍员分别另加3、2、1分,舍长另加1分

13)各类体育比赛破省、全国大学生运动会记录者 / 破学校记录者

加8分(省,国) / 加6分(校)(同一项目的比赛和演出按最高加分项加分,不累加)

14)院/校辩论队队员

底分3分,每参加一次友谊赛加1分,总共5分封顶

15)院辩论赛

参加者加1分,前三名分别另加3、2、1分,优秀奖另加0.5分

16)院系级以上比赛裁判

1分/次,最多3分

17)各项校、院系大型活动的评委、主持或礼仪小姐

加1分/次,最多3分

18)各种文体活动后勤工作(计分员属于这一项)

1分/次,最高加3分(非本职工作才允许加分)

19)各种征文比赛(非协会)

获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分别加6、5、4、3分

20)校、院系篮\足球队队员;校、院系乒乓球队队员;校舞蹈队、校定向越野队队员等校级队员(系级队员加2分);龙舟队队员;(辩论队除外)

校队加3分、系队2分

扣分

1)凡院系要求统一参加的文体活动而不参加者

扣2分/次

2)文艺演出、体育比赛中有不服裁判,干扰演出及比赛顺利进行者

扣5~10分

3)不参加达标测试者。

扣10分(经批准免修体育课者除外)

注:以上同一项目的比赛或演出,按获得最高加分项加分,不累加

以上各项活动以院、系以及各部提供的资料为准,除本系举办的活动和挑战杯项目活动参加有加分外(特殊说明除外),其他活动一般只为进入决赛或获奖者加分,有参加其它活动但上面没列出的,请本人持相关证明到秘书部申报,不得擅自加分!本加分细则最终解释权归秘书部所有。

生态环境学院学生会 秘书部 2017.02


版权所有: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生态环境技术学院
联系地址:广州市新港西路152号 邮编:510300